法律百科網:http://www.legis-pedia.com
列印日期:2024-05-05

此時是否成立使用竊盜?抑或成立竊盜罪?


想請問,如果甲看乙不爽,故意取走乙的演唱會門票,想讓他沒辦法看到演唱會,甲選在演唱會結束後將演唱會門票放回原位,甲是否成立使用竊盜呢?還是成立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