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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4-19

自帶杯子買飲料,獲得少5元的價差,店家可以限制杯子的材質或是冰沙不給折扣嗎?


最近政府鼓勵環保,要求飲料店、超商這類的店家,遇到帶環保杯重複使用杯子的民眾,結帳的金額就應該少5元。

請問符合這個方案的杯子,它的材質有限制嗎?民眾可以使用玻璃杯、碗、鍋子或是外觀看起來不像是特別購買當作環保杯的容器嗎?另外,拿已經洗過的一次性咖啡杯、塑膠杯或寶特瓶,也可以獲得折價嗎?

另外使用自己杯子點冰沙,可以折價嗎?

有看到幾則新聞報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11/2291477.htm ;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2207/202207252086732.html ),但也想知道更具體的法律規範是怎麼規定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