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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5-12-05

毀謗


你好
1、想請問毀謗(民刑事)時效超過6個月,就真的無法提出告訴嗎?
2、因為這二年一直期待(有主動)他們會出面說明。
3、另外當時現場有兒子(未滿20歲),是否還有機會可以由兒子幫我提出告訴?
謝謝🙏


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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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9:44

誹謗罪的刑事告訴期間是6個月,逾期就不能告了;民事賠償的消滅時效是15年,時間很長。孩子不是被害人,沒有告訴權。

陳琦姸(認證法律人) 2025-03-03 09:16:40
如果民事賠償依照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的話,消滅時效是知道被誹謗和誰是加害人的2年內,不知道的話最多也不超過10年,謹請諸位酌參,謝謝。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5-03-03 10:45:57
被誹謗人是名譽受到不法侵害,依照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可以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俗稱精神賠償),並作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