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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5-12-05

路權及鑑定、覆議問題,結果不符預期是否還有任何做法?

匿名(進階會員) 車‧交通車禍問題 2025-09-11 12:08

今年在三重疏洪一路與另輛汽車發生擦撞,當時我在中間直行車道直行,對方在內側迴轉車道直行(路口沒有雙白線),過路口會是匯合成一個直行車道(不過內側車道是縮減),要過這路口時對方加速硬擠,我有發現所以略有偏右繼續直行,所以進入車道時雙方併行,不過併行沒多遠之後又會分開成左轉車道及直行車道,此時我仍在直行車道直行,對方已靠左至左轉車道並想加速超車切入(對方車右側輪胎仍有壓在車道線上,靠我車很近),對方因被前方左轉車輛阻擋而略減速,結果我在直行過程中被對方太早切換車道撞到左後方,警方初判表是對方邊右跨越來車道未遵行車道內行駛,我方無肇事因素,可是對方提鑑定後,卻變成雙方互未保持併行安全間隔,雙方同為肇事原因,我提起覆議仍維持肇事鑑定。這結果讓我有所疑問,我從頭到尾沒變換車道都依地上指標直行,對方是想硬擠失敗,然後又太早變換車道才導致事故發生,這鑑定結果我也很莫名其妙,我當下也無法禮讓,因為正值上班時間,四周都是汽機車,尤其機車也在我前、右、後側都是,我要減速要加速都不對,右側車道又是右轉車道我是直行車也不可能變換車道,這情形下我被對方硬是併行根本也無法拉開間隔,卻要承擔部分肇事責任。


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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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9:11

車輛肇事鑑定報告只是一項證據資料,沒有法定拘束力。案件進入偵查或審判階段,盡可提出爭執,説明不同意見,由檢察官或法官審酌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