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前往待答
選主題
簡單來說,如果居住之建築物如果緊鄰道路,如果駕駛人將車輛停在其門口,無論地上有無畫線,只要該車有妨害住戶人及車輛通行的話,都可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56條第1項第5款之情形,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判例:臺灣士林地方... (more...)
 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中,檢察官依其職權代理國家執行追究刑事犯罪責任的公權力,在起訴前有偵查犯罪事實的權利與義務,也因此往往在決定提起公訴時,檢察官對於案件被告應承擔多少責任,已有自己的想法與認知,並在訴訟過程中透過提示證據與證詞,說服法官做... (more...)
這個案例的事實並不明確,難以回應。例如,計程車司機與毒蟲是否有關係?計程車司機違反甚麼規定?計程車司機是否被毒蟲強迫而違規?計程車司機撞車的原因為何? 原則上︰ 計程車費誰出?【搭車屬於運送契約,其乘車費用由乘客支出。】 違規單誰付?【誰違... (more...)
行為人侵害他人權利,便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定有明文。 關於侵權行為,可參照本百科文章︰〈一般侵權行為(一)〉、〈什麼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在民法的地位是什麼?〉   在侵權行為中,被害人無須經過「告知」、「同意」才能進行損害填補... (more...)
由於本案中,自己之車輛為後方車輛追擊而追撞前方車輛,是自己之車輛之駕駛人並沒有「行為」(無論是作為或不作為),因此,不構成侵權行為。 於民法上,此種類型的損害賠償,發生原因稱為「侵權行為」,可參照本百科文章〈一般侵權行為(一)〉。 (more...)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有兩個,所以以下就兩個分別回答: 如果沒有腳踏車道,騎在人行道會被處罰嗎? 答:會,而且是會罰錢的。也許會有人覺得奇怪,常常看到腳踏車騎上人行道也沒事,但只是剛好沒有被罰,不代表不用處罰。所以除非人行道上有畫自行車道... (more...)
後輩對於紀先生岳良所撰文章〈守法駕駛車輛卻發生車禍,為什麼因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而要負刑責?〉有若干不同意見之處,希望在此提出不同的見解。 本文將針對兩點進行論述,第一,交通刑事案件中關於「信賴原則」的適用;二、主觀要件「故意或過失」的內涵... (more...)
  如果在車禍中死亡,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者求償哪些費用?分述如下:   (一)如被害人已死亡,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得向加害人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精神賠償」,而法院要判賠多少精神賠償給被害... (more...)
1. 刑法上關於交通工具之規定,如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本條所稱「動力交通工具」泛指以馬達、引擎推使之交通工具而言,故排除人力車、腳踏車或牛車。 2. 因此,若法條僅規定交通工具,則腳踏車亦屬之;若為動力交通工具,則不屬之。 3. ... (more...)
公務車輛違規停車,也受法令規範,檢舉方式與一般車輛相同 發現車輛違規停車,除了交通警察和交通助理人員(警察局為執行交通稽查需要雇用的工作人員)可以檢舉違規停車,民眾也可以向公路主管機關(例如:交通部公路總局全國各監理機關)... (more...)

更多法律知識:請搜尋關鍵字,或看文章
一、逼車的定義 一般人聽到逼車,腦海中浮現的畫面,可能會是「未保持安全... (more...)
一、什麼是二次車禍? 二次車禍(有稱二次事故)在法院裁判、行政機關的宣... (more...)
臺灣近年車禍事故總數節節攀升,去年總件數更是接近40萬件,背後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