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某某協會名義製作獎盃,有涉嫌偽造私文書的可能性。獎盃雖然不是用紙張製作的獎狀,但依刑法第220條第1項規定,以「文書」論,也就是如同偽造獎狀ㄧ般,視同偽造私人文書。 (more...)
由於你已經有聲請強制執行了,國稅局查詢對方又沒任何財產,很可能債務人將其財產隱匿起來或已脫產,你可以持續追蹤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當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而債權憑證依照執行名義之不同有不同... (more...)
按照提問所說的情形,您駕車被追撞幸未受傷但車損壞,因此,您是被害人,不是肇事者,參照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意旨,並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至於具體案情如何,將來有待調查相關事證方能認定。 (more...)
提問所指「在性平會中說謊」,並非在法院審判中或者檢察官偵查中,不符合刑法第168條偽證罪的構成要件。 (more...)
戊可能涉嫌刑法第215條的登載不實文書罪,甲是共犯。 (more...)
「保安緩刑管束2年」一句,意思不明,未知是否抄錄錯誤? (more...)
提問人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以下僅針對開帳號發文的行為,依相關法規做簡單的說明,若有進一步需要,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妨害名譽 刑事責任 刑法上常見的妨害名譽罪,包含公然侮辱與誹謗罪,是藉由散布周知的方式,對特定人的人格、名譽加以... (more...)
提問人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以下僅針對法律部分回覆,但由於牽涉到個案需求,強烈建議向足以信賴的家人、親友求助,避免獨自面對。並備妥相關證據洽詢專業律師,以利後續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求償。並循法律程序向檢察官、警察申告犯罪事實,採取法律行動。 ... (more...)
提問人所節錄之對話內容本身,並無前後脈絡可言。若僅單純為2人之間的對話,並不會有刑法上公然侮辱、誹謗等罪的問題,也不會有民事上妨害名譽的問題。同時若未非法揭露他人個資,亦不會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 (more...)
補充一下,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我個人認為,除非直播主是拿他單身這件事在線上公開募款,也就是說直播主是以他宣稱單身這件事作為詐術取財的手段,否則直播主宣稱單身這件事與你的抖內之間客觀上並沒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直播主並不構成詐欺取財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