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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針對個案進行評論,僅提供一個關於國家權力行使與人民權利保護的思考脈落。 人民的基本權利,例如本文所提的言論自由,當然受到憲法的保障,但這種保障並非絕對。只要符合一定條件(憲法第23條),人民的權利是可以受到限制的。因此,只要國家依法行... (more...)
人權是用來對抗國家的,因此,僅有國家行為才會有侵害人權的疑慮。在私人之間,存在私法自治原則、契約自由原則,不生侵害人權的疑慮。 另外,學說上有所謂「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討論私人之間有無侵害基本權的可能,本人在此網站有相關文章,尚未刊登... (more...)
一、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此條要求國家行使公權力要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應該要以最小侵害的方式,基於公益目的的考量,且有法律授權始能為之。國家和人民的關係,基本的觀念是,警察驅離民眾的手段,必須有效且最小侵害。 因此︰對於非法集會(無論和平... (more...)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是什麼?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是為了保障我們的隱私權等權益,內容主要是蒐集者要告知我們特定事實,例如想蒐集我們的個人資料(下稱「個資」)的人是誰、為什麼要蒐集、要如何利用、要用多久等等。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 (more...)
什麼是個人資料? 可以直接或間接與其他資料相互比對組合中辨認出是特定某個人的資料,就會是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的個人資料。 對一般人來說,比較明顯好想像的會是姓名、身分證字號、指紋等。至於其他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明確列舉出來的:出... (more...)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要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的話,一定要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目的(不能只籠統說為了公益這個目的),而且必須是因為以下三種原因之一:1. 還在執行法定職務的必要範圍內、2. 經過當事人的書面同意,或是3. 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1... (more...)
個資法之所以要求要有「特定目的」,是避免個人資料遭到任意使用,是維護個人資料的方法。 而在實際情況中該如何說明特定目的,可以參考法務部發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裡所列出的特定目的項目及代號,但請留意,如果在其中... (more...)
臨檢點設在「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的地方,並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 警察應該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自己的警察身分,並有義務向受臨檢的民眾說明實施臨檢的目的和理由。 面對非法的臨檢,人民可以向警察提出異... (more...)
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依據是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法條中的「院內」不是指立法院「建築物或其附連圍繞土地」空間場所上的概念,而是指在立法院內所舉行的「正式大會、臨時會、委員會、調查委員會」等各種會... (more...)
簡答 如果我國國民在您的交換學生同學的國家,也可以聲請國家賠償、受到如同我國國家賠償法所保護的相同權利的話,那麼您的交換學生就可以在我們國家申請國家賠償。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15條:「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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