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放置蚊香可能算是占用共用空間 謝謝吳律師精闢扼要地回答樓梯間不能堆置雜物,相當贊同。樓梯間確實是公寓大廈全體共有人的共用部分,而且不能作為個人單獨使用,所以在住家鐵門外的樓梯間放置蚊香,有可能算是占用共用樓梯間的行為,且不符合樓... (more...)
依提問人所述,如果這位住戶先前就積欠過管理費,並且已經經過強制執行,執行後又再度積欠,金額達到一定的門檻;或是製造噪音、臭味的情形已經達到情節重大的程度,就有機會訴請法院強制惡鄰居遷離。 但並不是有上列情形就能直接上法院,首先要... (more...)
未滿十八歲的小孩,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負有一定的監督義務。 如果汽車和機車已經被球打到毀損需要支出修復費用,則除非法定代理人可證明自己並沒有鬆懈監督,或即使已努力監督仍無法避免損害發生,否則可以要求小孩的法定代... (more...)
提問人您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住戶」的定義,也包含「經過屋主同意使用房屋的人」,因此雖然樓上鄰居並不是那一戶的屋主,但既然簽了租約,經過屋主同意住進這棟大樓,自然也需要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有義務共同維護居住安寧。 ... (more...)
凸出伸過來的冷氣室外機可能已侵害土地所有權人的所有權 如果隔壁鄰居的冷氣室外機確實有凸出到自家房屋所在的土地的上方,因為土地的「上空」也是土地所有權人的,冷氣室外機凸出屬於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此時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拆除冷氣室外機... (more...)
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的修繕費 如果漏水位置是在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而且漏水不是因為特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的行為所造成的,而是出於管路自然老化脆裂或天災等原因導致破損,那麼原則上是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必須負責處理。... (more...)
住戶到底有沒有經常性長時間居住於社區的事實,相較之下是較難核實、認定的,雙方恐也多有主張與爭執,到底租約是真是假?要怎麼證明?也不是一方說了算。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思考,住戶能不能成為管理委員。 管理委員的選任資格 就像提問人說的,依照公寓大廈... (more...)
按照所說情形,越界建屋占用鄰居土地,既然經過法院認定屬實,並且判決敗訴,就恐怕無法逃避賠償責任了,剩下的便是在法院調解過程中,彼此商量賠償金額多寡而已。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單列出相關法規供參考: 刑法毀損罪要件 刑法上的毀損罪必須達到使物品「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白話來說必須丟棄或者使該監視器失去作用,例如把監視器拆卸下來並扔到垃圾車或河裡,或者用鈍器將監視器敲打至變形損毀等行為才... (more...)
按照提問內容所述,裝設監視器的人,可以透過監視器的攝影,取得房客及其訪客進出的影像,掌握房客的作息及交友狀況,似乎會有侵害房客隱私權的問題【參考案例: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1001號民事判決「事實及理由」內容五之(一)之(2)】。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