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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該休息30鐘。 因此,18:00~18:45期間有工作事實,雇主仍應該給付加班費。 如果有涉及法...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有正當事由可以請假。第32-1條規定,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的事實(即加班),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雇主應依勞工工作的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至於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 如果有涉及法令適用或須要...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本案相關內容,可以參考問答工作時間是早上八點起,下午五點下班迄,但老闆強迫我早上7:45前就要到公司做早操,這樣有違法嗎? 的回覆說明。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如屬於雇主「強制」要求,勞工應該在表定正常工作時間前到勤,並且提供勞務或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與公務相關連性庶務,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 相關案例,例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81)勞動二字第 338... (more...)
詢問人你好 關於貴公司尾牙於「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內」舉辦,涉及出勤請假情形,分別說明如下: 工作日勞工有出勤義務,如果勞工本人當日因故不能出勤,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 接續上述說明,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臺勞動二字第... (more...)
詢問人你好 現行法令未明確規範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的請求權時效,實務上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78號民事判決意旨,部分法院則認為加班費可以適用民法第126條所規定的5年請求權時效。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為確保你的權...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1條規定,如果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該超過部分屬延長工時(加班),並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1條第1項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或補休。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如有疑義,敬請仍宜向... (more...)
工作沒有滿三個月離職不必預告公司。 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在勞工依其終止勞動契約時屬於最低標準,勞工與雇主間的勞動契約中約定的預告期間,只能比這個勞動基準法上的規定還短,換句話說未滿三個月,約定須提前十日預告離職的約定,應屬無效。... (more...)
被解僱才有謀職假 依照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謀職假」是指在「雇主解僱勞工」的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接軌、另謀工作可以請假外出,每週最多可以請2個工作天,是法定的請假理由。若是自己在未被解僱的情況下,想要另外到其他地方... (more...)
提問人您好: 依勞工請假規則,勞工有事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請事假,每年以14天為限。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屬生重病或有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確實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且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全勤、影響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的處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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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依法有請婚、喪假的權利 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 (more...)
過去曾於新聞媒體上看到有公務員涉嫌勾結國民旅遊卡特約店家,刷國民旅遊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