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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違約交割?基金固定每月扣款沒有扣到會成立違約交割嗎?


最近才剛開始加入投資,不太清楚什麼情況會成立違約交割。

請問什麼是違約交割?基金設定固定每月扣款,沒有扣到的話,會成立違約交割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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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交割:
交割定義
投資人於股市購買股票的付錢行為,(我國)台股採「T+2」制度,下單購買股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早上,券商會在投資人戶頭內扣款,而此用來扣款、購買股票的帳戶,稱為「交割戶」。
違約交割定義
在買賣完股票的兩日後(T+2)卻交易失敗,可分為買方違約交割,或賣方違約交割。
簡言之,即「買了股票後,付款失敗」或是「賣了股票後,沒有給股票」,例如投資人在6月1日買了價值五萬元的股票,但6月3日券商扣款時,交割戶內卻餘額不足以支付,導致扣款失敗,便構成「違約交割」。
違約交割法律效果
民事責任:券商可跟客戶收違約金,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 7%。
刑事責任: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處 3 年以上至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等相關刑責。
基金定期定額扣不到錢是否會有違約交割情事?
某些基金管理公司定期定額業務係採行預收款項或是預先圈存款項的方式進行,避免投資人違約,基金管理公司預收或圈存後後始為投資人下單,故在投資契約中應明確約定扣款日期、扣款方式及投資人扣款帳戶,投資人可選擇以其交割帳戶或其在基金管理公司交割專戶分戶帳進行定期定額投資之扣款,因此較不會有違約交割的疑慮;若投資人存款不足,可主動申請暫停扣款,或者某些銀行帳戶在扣款失敗達三次以上便可能被強制贖回(基金贖回就是把錢從基金取出來,基金管理公司將款項退回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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