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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問答
1.選舉權現在仍然是二十歲。修憲改為十八歲尚未完成複決程序。 2.憲法的三處「法律別有規定」:第109條第2項已因凍省而無適用的機會。第110條第2項的重點在於涉及二以上各縣的自治事項要不要「共同」辦理,現行《地方制度法》第21條增加了也可... (more...)
1.自己到庭聽判 2.請律師派助理去聽判 3.司法院主文查詢 https://csdi3.judicial.gov.tw/judbp/wkw/WHD1A01.htm 最快當天或是隔天可以知道 4.當天打給承辦股書記官詢問(不過書記官不一定下... (more...)
在同一行為同時涉及刑罰和行政罰的情形,依照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前段規定,只追究刑罰責任。原列答案(D)是正確的。 (more...)
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規範或實務見解,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簡單回覆,此答案「僅供參考」,結果仍需有權機關調查、審理之後才能確定: 公然侮辱罪的成立要件 公然侮辱罪的要件,是要在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有可能看見或聽見侮辱的... (more...)
您所說的「案件還在偵查中」,首先需要知道是什麼罪名?因為大部分案件是不能和解撤回的。 (more...)
反應大陸管理處卻不見改善,這要看中國大陸的法規有些什麼規定,台灣相關法律不能適用。 (more...)
以下法律分析僅供參考: 我建議你可以向地檢署提告刑法詐欺取財罪: 一、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施用詐術,進而使人交付財物,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定有明文。所謂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是指利用非法行為而取得財物,至於所謂的詐術是指利用不實的資訊... (more...)
法律百科文章,「房子、土地、鄰居」領域,「和鄰居的關係」主題,有一篇標題是「公寓大厦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的文章,請您參考。法官判案是按照個別的具體事實作判斷,這不是「常」或「不常」的問題。但是水流是從上往下的,或許通常總是樓上問題... (more...)
詐欺罪必須一開始就成心(蓄意)行騙才會構成。提問者所述情形,如果屬實,足證事出有因,並非蓄意騙錢,可以認爲只是買賣契約的民事糾紛,不至於觸犯詐欺罪。但是,不管有些什麼理由,確實已經違約沒有交貨,後續賠償問題,需要雙方洽談解決。 (more...)
車子並未偷走,不構成竊盜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