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手

圖1 著手||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著手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行為人開始實行犯罪行為[1]

註腳

  1.   刑法第25條:「
    I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II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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