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

管制藥品是指會對人體產生較嚴重影響,需要加強管理的藥物,包含容易讓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影響精神藥品等[1],管制藥品的使用、調劑、輸出、輸入、販賣、製造、管理都規定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管制藥品會依照人類對藥品的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還有藥品對社會危害程度,分為四級。第一級表示成癮性、濫用性最高,常見管制藥品像是:麻醉藥品嗎啡、鎮靜安眠藥佐沛眠等。

查詢管制藥物分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21),《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延伸閱讀:
法律百科問答(2021),《因為身心情況,服用很多中樞神經抑制劑,是法定第四級毒品,這樣可能違法嗎?》。

註腳

  1.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
    I 本條例所稱管制藥品,指下列藥品:
    一、成癮性麻醉藥品。
    二、影響精神藥品。
    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
    II 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設置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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