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管制帳戶

圖1 衍生管制帳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衍生管制帳戶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警示帳戶開戶人的其他帳戶,會被銀行列為「衍生管制帳戶」[1]
如果帳戶是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那麼「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都會被暫停,匯入款項也會被自動退回[2]
跟警示帳戶的差別在於,衍生管制帳戶主要是限制電子交易,至於臨櫃交易則不受影響,因此衍生管制帳戶還是可以臨櫃提款、存款。

註腳

  1.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二、衍生管制帳戶:指警示帳戶之開戶人所開立之其他存款帳戶,包括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五款但書規定所開立之存款帳戶。」
  2.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5條第1款:「存款帳戶依前條之分類標準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者,銀行應採取下列處理措施:
    一、第一類:
    (一)存款帳戶如屬偽冒開戶者,應即通知司法警察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銀行並應即結清該帳戶,其剩餘款項則俟依法可領取者申請給付時處理。
    (二)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應即通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並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
    (三)存款帳戶屬衍生管制帳戶者,應即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
    (四)依其他法令規定之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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