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周吉麒(認證法律人) 2022-12-03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從給付義務

從給付義務是基於法律明文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誠信原則與補充的契約解釋而發生,具有補助主給付義務的功能。從給付義務不在於決定契約類型,而在於確保債權人利益獲得最大之滿足[1]

 

註腳

  1.   陳聰富(2019),〈醫療契約之法律關係〉,《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修訂版,頁44。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