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夫妻吵架、或已離婚的夫妻,私自把孩子帶走,不讓另一方接觸,都有可能涉及刑法的略誘罪。所謂略誘罪是指違反被誘人意思,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 (more...)
從提問所說的前因後果以及管理員聯絡不到的整個過程來看,進入屋內具有正當理由,並非「無故」侵入住宅,所以不是私闖民宅。 (more...)
提問所說的一般均解讀為「合併定執行刑之數罪『全部』均已執行完畢」的見解,最高法院104年度第6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並未採納。因此與非常上訴要件不符。 (more...)
狀況ㄧ的答案是a,民國109年5月司法院釋字791號解釋將通姦除罪化已有先例,受刑人立即獲得釋放。 狀況二的答案是a。 狀況三的答案是b。       (more...)
匯款人有沒有報案跟對你提出告訴,都會在起訴書的證據清單看到這些人的匯款資料。 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處理這件事情。 (more...)
您是案件的被害人,做筆錄時講錯(低報)了學歷,不足以發生損害,不至於發生犯罪的問題。假如下一次還有應訊機會的話,順便更正即可。 (more...)
請問報警時控告對方什麼罪名? (more...)
Ans:有緩刑2個字,代表暫時不用入監服刑 詳細解讀: 「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伍仟元」,意思您現在有2種主刑,"有期徒刑2個月"、"罰金新台幣5000元",併科的意思就是2種主刑都要執行。 「併科罰金新台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 (more...)
沒錯。但是必須符合刑法第50條「裁判確定前」犯數罪才可以併合處罰的規定。在裁判確定後所犯的罪要另行受罰,不能合併執行。 (more...)
您好: 不確定您所指涉的具體情形為何,不過近日發生的一則時事,可能與您提問的內容相關,故以下先參考該時事的新聞報導,說明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知識。 事件概述 近日,一名楊姓鋼琴家發生墜樓憾事。楊姓男子在墜樓前,在Facebook上以「最後一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