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所說的產業道路,如果確實已經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根據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原地主對該土地便無從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假如強行索取所謂的「通行費」,並且具有強暴、脅迫的情形,就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妨害自由罪。 (more...)
房子無償借給親屬居住,雙方成立「使用借貸關係」 如果將房子交給別人居住、使用,沒有收房租,這種可能發生在親人或好友間無償使用後返還的情形,法律上認為出借房子的貸與人和居住的借用人之間成立了「使用借貸關係」。 至於提問人提到從未跟弟弟打... (more...)
按照提問內容所說的情形,您的祖上當年越界建屋,如果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參照民法第796條規定,向賣方的後人洽購越界那部分的土地;萬一對方提起拆屋還地的訴訟,您可請求法院適用第796條之1規定,斟酌全盤情況免於拆除房屋。關於土地所有權爭議... (more...)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68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應當委任律師擔任。如果是委任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必須獲得審判長的許可。又依《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第3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委任三親等以內的血親為訴訟代理人,必須獲得該案審判長的許可... (more...)
袋地通行權是指沒有對外聯絡道路的土地所有人,在鄰地的通行權。 有沒有違反袋地通行權,需要個案判斷土地是否可以達到「通常使用」。 以下詳細說明: 什麼是袋地通行權 袋地通行權是為了發揮土地價值 「袋地」一詞是參考日本法規定而來,指沒有對外聯絡... (more...)
因為這個問題已涉及具體個案,以下就相關法律知識稍微說明,具體個案的解析及進一步的法律意見,建議提問人備妥相關資料(例如租賃契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文件、社區規約等資料),諮詢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 管理委員會可以只要求社區的承租戶提... (more...)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   房東出售房屋,不需要經過房客同意 在民法的概念,「所有權」跟「使用權」是可以分離的(例如:出租房屋時,所有權屬於房東,使用權屬於房客)。而房東出售房屋是「所有權移轉」,對房客的使用權無關。 然而,真實生... (more...)
住戶到底有沒有經常性長時間居住於社區的事實,相較之下是較難核實、認定的,雙方恐也多有主張與爭執,到底租約是真是假?要怎麼證明?也不是一方說了算。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思考,住戶能不能成為管理委員。 管理委員的選任資格 就像提問人說的,依照公寓大廈... (more...)
妳的手足贈與妳的不動產,需要在地政事務所辦妥登記。按照登記內容與登記日期,可以證明妳是不動產的所有權人,而且是在與丈夫結婚後才取得的「婚後財產」。在「法定財產制」裡,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規定,婚後受贈的不動產屬於妳個人所有;又依第102... (more...)
按照所說情形,越界建屋占用鄰居土地,既然經過法院認定屬實,並且判決敗訴,就恐怕無法逃避賠償責任了,剩下的便是在法院調解過程中,彼此商量賠償金額多寡而已。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