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網:http://www.legis-pedia.com
列印日期:2024-03-29

因應COVID-19疫情(二)公司經營、完整接種疫苗產業、疫苗接種紀錄,哪些是我需要知道的法律問題?


因應COVID-19疫情,大家的生活都有許多必須因應的變化,這些改變也同時涉及相關的法律問題。法律百科整理了關於公司經營、疫苗接種證明等問題;另外,《因應COVID-19疫情(一),戴口罩、快篩實名制、假訊息,哪些是我需要知道的法律問題?》分享與政府機關交涉、防疫、各種活動取消延期的問題;《因應COVID-19疫情(三)疫苗接種假、勞工權益、移工權益,哪些是我需要知道的法律問題?》以勞工、移工角度分享職權益。
我們也會陸續增補,希望透過傳遞正確有效的法律知識,與大家一起度過疫情: 
 
Q1:聽說有些行業要強制接種,是哪些行業?沒接種3劑就不能工作了嗎?
A1:2022年4月22日起,除了高中以下及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運動場館、桌遊麻將館、酒店酒吧舞廳俱樂部茶室、社區型日照中心等24類場所人員必須完整接種疫苗,再擴大至公費疫苗接種的1、2、3、7類的人員(例如醫事人員、運輸業駕駛、外送員等)與矯正機關、殯葬業人員等,都必須完整接種3劑疫苗。
但指揮中心指出,如果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或因個人因素無法接種疫苗,可以每週1次提供陰性檢驗報告取代。
衛福部疾管署(2021),《自111年1月1日起,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請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以嚴守社區防線》。

Q2:八大行業、健身房的消費營業有什麼注意事項?
A2:2022年4月1日起,要求酒店、酒吧、歌廳、舞廳、俱樂部、理容院、特種茶室、夜店、三溫暖等所有員工都要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如果第2劑滿3個月,就要接種第3劑;而且在2022年4月30日以前,要進行每週1次的快篩,陰性才能提供服務。
2022年4月1日起進入八大行業消費的客人必須出示至少接種3劑的疫苗證明、4月22日起進入健身房的客人也要出示第3劑的接種證明,出示方式包括「紙本疫苗接種卡」、「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衛福部疾管署(2022),《自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
衛福部疾管署(2022),《4月1日至4月30日維持現行口罩等防疫措施,並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
衛福部疾管署(2022),《自1月21日起,前往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應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
衛福部疾管署(2021),《自111年1月1日起,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請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以嚴守社區防線》。

Q3:因應疫情,哪些行業可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適用特殊加班規定?
A3:製造業、服務業、其他主管機關認定協助辦理重建工作的產業,包含通路商、物流業都算適用特殊加班。
特殊加班,原則上雇主要與勞工協商並且勞工同意,在例假日加班,或是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雇主都要加倍給薪。
勞動部(2020),《勞動條3字第1090130090號》、
法律百科問答(2021),《因應疫情,哪些行業可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適用特殊加班規定、相關加班問題》。

Q4:因應疫情,哪些行業的輪班制勞工休息時間可以降為8小時?
A4: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應該有至少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因應疫情近期確診人數比三級警戒時期多,勞動部公布2022年6月13日~9月30日間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以及6家鋼鐵產業工廠的輪班人員,更換班次的連續休息時間可以減少為8小時。但要縮減休息時間的公司還是要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能實施。
勞動部(2022),《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增列「製造業等4行業」、「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之輪班人員。》。

Q5:因應疫情,雇主可以請員工居家辦公嗎?雇主需要負擔網路費、電話費嗎?原本的零食、午餐補助要持續提供嗎?如果員工中午外出買午餐,途中發生車禍,算是職業災害嗎?
A5: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雇主為防疫請員工居家辦公,不會違反勞動基準法,但建議雇主跟員工協商達成共識,會比較妥善。
因應居家辦公,員工增加網路費、電話費支出,是執行工作必要的行為,建議雇主補助員工「實際增加的支出」;而零食、午餐補助是雇主給勞工的福利,雇主沒有一定要提供的義務。
疫情期間,如果雇主指定員工居家辦公,員工的家就是提供勞務的場所,參考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勞工提供勞務過程中因生理需要外出用餐,有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
法律百科問答(2021),《因應疫情許多人在家工作,雇主跟員工有哪些要注意的事情?》。

Q6:因疫情員工居家辦公,雇主要留意哪些事情呢?
A6:勞動部於2022年公布修訂版的「居家工作職業安全衛生參考指引」,請雇主要對員工居家辦公職業安全衛生作風險評估,並提供必要協助。例如:雇主要提供居家工作者必要的設備、設施,允許居家工作者暫時將設備從工作場所帶回居家工作地點,如電腦、顯示器、鍵盤、滑鼠、印表機等。另外,如果員工對於操作辦公工具、辦公安全健康有疑慮的話,雇主應該提供必要資源及協助。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2),《居家工作職業安全衛生參考指引》。

Q7:疫情期間居家辦公,公司要求所有同事上班時間開啟視訊,讓大家可以看到彼此工作畫面,這樣要求合法嗎?
A7:法院實務多認為,雇主基於「保護財產」與「對勞工的指揮監督」,可在工作場所裝設監視器。因應防疫需求居家辦公,形式上雖然是改變工作地點,但因為勞工居家辦公,會擴及勞工居住私領域,假設雇主要求所有同事上班時間內開啟視訊,讓所有人可以看到彼此工作畫面,雇主行為需要符合「比例原則」,且雇主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也需要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律百科問答(2021),《疫情期間居家辦公,公司要求所有同事上班時間要開啟視訊,所有人可以看到彼此工作畫面,這樣要求合法嗎?》。

Q8:餐廳可以內用嗎?還是只限外帶?
A8: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2021年7月13日起餐廳可以內用,但須要落實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同年10月5日起,餐飲內用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放寬桌菜、自助式餐廳取菜、開放試吃;但2022年4月起仍禁止逐桌敬酒(茶)。
衛福部疾管署(2022),《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5月31日》、
衛福部疾管署(2021),《指揮中心宣布自10月5日至10月18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衛生福利部(2021),《餐飲業內用服務須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Q9:疫情期間又進入6月召開股東會的旺季,去年因應三級警戒可以延期,今年的股東會也可以延期舉辦嗎?可以用視訊進行嗎?
A9:2021年6月股東會旺季期間因應三級警戒,延期舉辦。2022年仍屬疫情期間,非公開發行公司如果因Covid-19疫情,召開股東會有困難,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如果召開股東會,則要依照金管會的「防疫作業指引」辦理,並鼓勵股東積極使用電子投票的方式行使表決權。
經濟部經商字第11100594730號函(2022/5/5)、經濟部經商字第10902015230號函(2020/4/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2),《金管會提醒上市櫃公司於疫情期間召開股東會,應依『防疫作業指引』辦理,並鼓勵投資人多使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開放公開發行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得以視訊輔助,以因應防疫需要並兼顧股東會順利召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為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
經濟部(2021),《有關非公開發行公司為配合本(110)年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需要而延期召開股東會等相關事宜》。

Q10:疫情期間,勞資會議可以用視訊開會嗎?
A10:疫情期間,公司可以依照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用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要留意做到「參與者在會議進行中可以辨認會議內容」、「參與者可以看到、聽見整個會議過程」兩件事。如果先前沒有在實體勞資會議中決議要採用視訊會議,可以在第一次視訊會議中首先討論「以視訊方式召開勞資會」,並經過會議通過,接下來勞資會議就能用視訊方式繼續進行。
勞動部(2021),《勞資會議採視訊方式召開,疫情期間無礙勞資溝通》、
勞動部(2021),《勞動部發布「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明確規範勞資會議相關運作事項。》。

Q11:疫情期間,公司登記、變更登記來不及在法定期限內辦理,會被處罰嗎?
A11:公司在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發生應該辦理登記、變更登記的事情,因疫情無法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登記,算是「不應歸責於公司的事由」,法律特別規定公司不用被處罰;公司要在三級警戒解除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經濟部(2021),《經商字第11002418260號》。

Q12:政府徵用防疫旅館,業者收到補償費,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A12:如果旅館被政府徵用當作防疫旅館,政府會給予補償費,目的是要彌補、補貼旅館營運成本,旅館不是因為銷售勞務而產生收入,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也不用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2021),《政府向旅宿業者徵用客房設置集中檢疫場所支付之補償費,免徵營業稅》。

Q13:國外的商務人士可以入境臺灣了嗎?
A13:2022年3月7日起,外籍和中港澳的商務人士都可以申請入境,但入境時還是必須提出相關證明、配合防疫措施。
除了商務人士,自7月25日起,外籍人士也可以因為從事志工、傳教弘法、研習(宗教教義)、實習、國際交流及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等事由,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來臺。
衛福部疾管署(2022),《7月25日起,放寬外籍人士得以志工、傳教弘法、研習(宗教教義)、實習、國際交流及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等事由申請入境》。
衛福部疾管署(2022),《3月7日起開放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

Q14:移工的引進許可時效要到了,但目前沒有居留證的外籍勞工暫緩入境,人力不足怎麼辦?
A14:邊境嚴防暫緩外國人入境的情形下,移工引進的許可時效如果是在2022年4月1日~6月30日到期的,一律自動延長3個月,雇主不用再向勞動部申請延長。
勞動部(2022),《因應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自動延長移工入國引進許可效期3個月。》。

Q15:政府規定移工入境要先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保費誰負擔?
A15:2021年12月1日起,雇主在移工入境前要先幫移工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上傳投保證明到勞動部網站,移工才可以入境。保費約1200元由雇主支付,之後不可以要求移工償還,違反會被罰6-30萬元罰鍰,並廢止許可、2年內不可以申請。
勞動部(2021),《自110年12月1日起,移工入境應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