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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3-29

遊戲帳號把帳號密碼給對方之後對方把帳密都改掉不給錢


我把遊戲帳號拿去賣掉賣的時候也都談好價錢於是我也就把帳號密碼都給他後來他就把帳號密碼都改掉把我封鎖我找了他其他的帳號也都是不理我我又沒有滿18我不知道可以備案嗎?但是我又害怕父母知道這件事有什麼可以去找回帳號密碼的方式嗎我不求他給我錢了我現在只希望可以把帳號還給我但對方都冷處理。如果是以上這樣的事情如果我四年後再去告他跟備案會被受理嗎?還是過了時間沒辦法有沒有人可以幫我一下或著有人可以幫我跟他談嗎真的沒有辦法了


您好:
從您的問題來看可以感受到您的焦慮,不過首先還是要提醒,若您的描述為真,此事件並非您的問題而是錯在對方,所以向父母或師長求助並沒有不對,有成人的協助或許更能妥善處理,是否需要害怕父母知情,可能可以再考慮。至於您的疑問,以下簡單討論相關的法律問題,但如果真的有需要,建議與父母師長討論,並求助於律師、警察等人士:

買賣遊戲帳號時,不履約並封鎖對方,可能涉及詐欺罪
怎麼樣算是詐欺罪?
詐欺罪是針對財產的犯罪[1],如果犯罪行為人對被害人傳達與事實不符的訊息,誘使被害人做出與事實有出入的錯誤判斷,也就是被騙、上當,並因此把錢財或利益交給犯罪行為人,這樣的歷程會造成被害人的財產損失,就會說犯罪人成立詐欺罪。
買賣不成一定會涉及詐欺罪嗎?
其實一般來說,買賣之後的糾紛,例如物品瑕疵、雙方臨時反悔、突然因為沒錢而臨時不買,這些情況是常見的法律糾紛,但不一定符合以上所說詐欺罪的要件。除非能夠證明有一方是「打從一開始就不想要履約」,而假意要買賣來騙取金錢或者遊戲帳號,才會有詐欺罪的問題。

實務上可能的狀況,例如談妥買賣條件、並收取金錢/遊戲帳號之後,卻立刻封鎖帳號並失聯,在實務上確實有成立詐欺罪的案例[2]

未成年人可以去警局報案嗎?
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如同問題中疑惑的地方是,未成年人可不可以到警局報案?被害人到警局報案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具有提起「刑事告訴」的效果[3],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時候,依據實務見解可以自己提起告訴[4],刑事上提起告訴,跟民法的立法目的不一樣,所以不採用民法的標準,不必等到18歲才能提出刑事告訴。但要提出告訴之前,仍然要記得把相關證據截圖下來,否則單純口說無憑,無法得到效果。

 

延伸閱讀:
曾友俞(2022),《報案的話警察一定要開三聯單嗎?》。
曾友俞(2022),《備案是什麼?查無此物》。

註腳

  1.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I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II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III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2242號刑事判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2212號刑事判決
  3.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項:「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
  4.   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629號刑事判例:「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定有明文,依此規定,被害人雖係未成年人,祇須有意思能力,即得告訴;而與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所規定之法定代理人之獨立告訴權,暨民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八條所規定私法行為之法定代理,互不相涉。原判決認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撤回告訴,與被害人之告訴,乃屬二事,並不影響被害人之告訴。核無判決適用法則不當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