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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旅居國外,收到法院傳票要求以證人身分出庭,我一定要回來開庭嗎?


請問旅居國外的臺灣人收到法院傳票,要求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一定要回國開庭嗎?請教現行法是怎麼規定的?
可否以視訊會議取代?
如果一定要回國,支出的機票錢、工作請假的損失可以請求誰補助或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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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請假。雖然出庭作證是國民義務[1],但有正當理由還是可以向法院表明狀況後請假。遇到證人表示自己在國外無法如期出庭,法院可能會請你提供身分證字號,然後去跟移民署調入出境資料來佐證。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會請聲請人考慮是否非你不可,如果真的非你不可,大概就只能選擇遠距訊問或是請你回國了。

二、目前不論是民事訴訟[2]還是刑事案件[3],其實都可以遠距訊問,但為了確保證人與兩造間無勾串(就是怕你拿著別人提供的劇本提供錯誤訊息給法院),目前僅接受到所在地政府機關辦理。如果你是旅居國外,那大概會詢問附近的駐外辦事處。

三、如果最後法院要求你回國作證,依法規定可以請領日費跟旅費。旅費也就是交通費原則採實報實銷,但搭飛機的話只會給經濟艙等級的費用;至於日費,法院有規定固定數額,因此沒辦法依據你的工資去計算。你也可以提出臨時籌措旅費不易,要求法院先提供旅費。而如果你出庭作證的事由與工作事務有關連性,目前國內的實務見解是認為可以請公假,也就是不能扣薪扣全勤的,國外的狀況我就不能肯定了。

另外,法院會先要求聲請人(就是要你出庭作證的那個人)墊付日旅費,在判決時再計入訴訟費用要敗訴一方負擔。

註腳

  1.   刑事訴訟法第 176-1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2.   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10033
  3.   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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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002342(一般會員) 2020-03-24 04:47:52
您好,很謝謝您說明。 通常大家收到法院傳票都會很緊張,不知道替代方案是什麼,傳票上的注意事項又是統一版本(還會寫到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倒場,得命拘提),不會特別說旅居外國的人可以怎麼做。
孫崇軒(認證法律人) 2020-03-25 01:34:35
傳票上都會有法院電話跟承辦股書記官的分機,可以請家人代為聯繫書記官說明狀況,書記官會跟法官討論怎麼處理。畢竟不管是要求出庭還是允許遠距訊問,都是由法官作最後裁定。只是在詢問之前先知道自己可能可以有哪些選項,對自己是比較有保障的。 以上,供您參考。
LU0002342(一般會員) 2020-03-26 09:28:44
謝謝您說明,會再打去問。 如果未來傳票上說明可以更清楚(有證人版本)就好了。
鄭瑾鴻(進階會員) 2021-10-22 16:50:46
您好律師,想詢問一下,如果是我報警,然後要我出庭,但是我人遠在非洲真的無法出國,要半年後,這可以延後開庭或是無法開庭終結嗎?因為是詐欺案,我們都去報警跟報當初匯給人頭戶的帳號,只是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要我在場?可以找別的證人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