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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被撞,但對方一直說判決書上寫我是肇事者,獅子大開口。

匿名(一般會員)
車‧交通車禍問題 ‧ 2018-11-12 08:49

請問各位,我在十字路口綠燈左轉時「時速不到20,且無待轉區以及待轉號誌」,對向突然有一台機車高速直線往我這裡衝,對方看到我後閃避不及自摔後撞到我,倒車滑行後撞上我「他車頭全爛,我有反應所以只有膝蓋挫傷,對方聲稱去醫院檢查後手骨折」,而我只有挫傷所以隔天去醫院檢查,「筆錄當時有說我有受傷」,還是帶傷上班,現在鑑定出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我負全責,但我被撞都不能求償嗎?沒辦法確定對方是超速行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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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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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18:07
十字路口綠燈就一定可以左轉嗎?
看不出來鑑定書的鑑定意見是什麼,可以麻煩把鑑定書的內容與結論,描述得清楚一些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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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20-06-11 18:32:45
事由~後車B於停等綠燈時放手煞車,因地形略微不平,滑行約一公尺後推碰至前車A後保桿,AB下車查看無損報警備案。 一週後A約B至指定的原廠檢查,經技師專業詳查評估後保桿及周邊車身之外觀、結構皆正常無異狀。僅後保桿下護板局部有些許常態使用下產生的印痕,建議表面處理即可。但A車主質疑內部會有問題,堅持需全部拆除細檢,不認同做復原性的修護。以需待理賠員核單為由,請B擇日再協商,後續A即不回訊。 20個月後收到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訴狀(內附後保桿換新及相關耗件之高額工資和零件費、幾張全車的黑白照片和收據)。 PS.與B車主當日留存的現場照片及估價單内的金額不同。 故提問下列幾項基本問題: 1、「車損」之定義為何? 2、何程度符合「損傷」的標準? 3、車損鑑定有無法源依據或檢查之準則? 4、一般損壞賠償可回復原狀者,依民法第213條第1項,應以回復原狀為其損害賠償方法。若原告自行判定車損程度及範圍,違反法律所規定之修復之原則與方法,當如何處理? 5、保險理賠員之核單與其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若有因受有利益的行為而損及第三人權益的瑕疵時,法院能否判決侵權求償無效? 6、原告等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法即應負擔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如原告所證為假,其相關罪責為何? 望各界先進給予解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