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一位給答案

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的用途究竟是甚麼

匿名(一般會員)
法律入門法律入門 ‧ 2022-02-09 13:10

法律無論是救濟還是任何行為都有規定年限

一如行政程序法121二款
"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那為何還要有行政程序法131條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呢
上面的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難道不算請求權時效嗎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