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買到贓物者,在《民法》上稱之為「善意」的人,受到保護。既然不知情,可見不是直接侵害原物主的所有權。如果原物具有特殊意義想要取回的話,就必須向那位「善意」的人支付給他購買時付出的錢,然後,原物主再向竊賊求償。不過要向竊賊求償費時費事,是比較麻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