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害者家屬, 其家人因被詐騙自殺, 詐騙犯近期又於網路行於詐騙, 我是否可以用於網路或者於他公開帳號下留言, 他是詐騙犯請勿信任,也貼出相關裁判書裁定判決。 如果對方起訴侵犯隱私或者個資法﹒.﹒.等法律 ,我是否能以下面理由阻卻違法? 類似於 1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合法之利益 2貼文出於善意且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 3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社會之法益 我家人的案件目前還在官司中,故不多詳述。 問題是,對方(詐騙犯)已經是非常可惡的態度, 於家人自殺後,還多次在網路嘲諷, 我想避免於再有受害者,但其家人與親戚和律師也勸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對方提告,不但官司冗長還費金錢, 對方早就名下無任何財產,也不怕關。 只是於被關之前,一直詐騙而已。 目前就只能讓他被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