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機車清潔費用,但中途不停了社區直接吞掉剩餘費用,總幹事還很理直氣壯的說「退費?社區沒有退費這種事情哦」 想詢問有沒有相關單位可以處理這種事情
一、民事法律分析:違反契約與不當得利
1. 契約關係與違約問題
當住戶繳交一年份的清潔費用,雙方就成立了一個有償委任契約(民法第513條)或類似承攬關係。
若社區中途停止服務,卻仍保留剩餘期間的費用不退,即構成部分違約或未履行契約內容,住戶可依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請求退還未履行部分的費用。
2. 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
社區無正當理由取得住戶已繳費用(例如半年沒服務卻不退費),屬於無法律上原因的利益取得。
可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社區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費用。
二、刑事法律分析:侵占或詐欺嫌疑
若要拉到刑事法層面,須評估主觀故意與不法意圖:
1. 侵占罪(刑法第335條)?
如果社區明知服務未完成卻拒絕返還餘款,有可能構成對代為管理的財產侵占。
但關鍵是:該筆錢是否仍在管理人(如總幹事)掌控下,以及是否「具有個人占有意圖」。
2. 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若一開始就明知不會提供完整服務,卻以「會服務一年」之名義收費,有可能構成詐欺取財。
不過這種罪名在實務上很難成立,除非有明確證據(如LINE對話、錄音)顯示他一開始就有騙錢意圖。
三、處理方式與建議申訴管道
1. 社區內部處理:
先向管委會開會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說明停止服務原因與退費處理機制。
若總幹事擅自決定不退費,已超出職權範圍,可能涉及違法決議或未經授權處分社區資金。
2. 投訴機關:
地方縣市政府的建設局/工務局(負責公寓大廈管理) → 投訴管委會與總幹事不當管理或處分社區基金。
消保官(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 → 主張這是一種社區消費爭議,有權協助調解。
3. 提起民事小額訴訟
如果金額不大,可考慮到地方法院簡易庭提起小額訴訟(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儘量保留收據、公告、清潔費繳納通知等資料,有助於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