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問過了但還是不太清楚對方是可以服勞動役但要繳罰金5萬元是指繳完就不用服刑但要勞動役嗎?
判決主文翻成大白話的意思是:
一、法院判你有期徒刑六個月,也就是要去監獄坐六個月的牢。 二、「併科」的意思就是你除了要坐牢,另外還得要繳五萬元罰金。 三、「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 」的意思是如果你繳不出五萬元罰金這筆錢,法律給你一個替代方案,就是「易服勞役」,換言之,你拿勞動服務來抵繳罰金。
換算標準是:一千元等於一天勞役。 所以五萬元罰金 ÷ 一千元/天 = 五十天。 也就是說,你如果沒繳罰金,就必須在監獄裡工作五十天,這樣就算把五萬元罰金抵清了。
總結:
六個月監獄徒刑的牢是一定要執行的,也就是說,你一定要做六個月的牢。另外法院又判你必須繳交五萬元罰金,如果你有錢繳,就直接繳;如果沒錢繳,就改成坐牢兼勞動五十天來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