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罰金 跟 五個月刑期分開申請服勞役 3個月的先做 沒有做完 但有跟佐理員說如果來不及做完我要繳罰金 在服勞役的過程中也沒有收到告誡信 也沒收到撤銷的信 2個月之後我申請5個月刑期服勞役 做五天後 卻被佐理員電話告知叫我停止服勞役 我追問書記官 書記官才跟我說我3萬元服勞役被撤銷 而且我5個月刑期也不能繼續做 要直接入監 但到目前為止五個月裡我都未收到任何地檢署的來信 請問該怎麼處理 我還能繼續服勞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