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依保護令裁定內容取回個人物品,但請警察協助被拒絕,我該怎麼做?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保護令裁定的內容把你的個人物品交回,必須持保護令另向執行法院聲請准許強制執行。

詳細請參考本站喬正一律師的作品:保護令裁定內容准許我取回個人物品,我該怎麼做?

匿名(進階會員) 2024-06-21 11:34:17
以上所書似乎與這篇文章有矛盾之處:
https://lawdb.tw/2022/09/29/s220929-2/

文章內說:
也許有些人被老公趕回娘家過,也不覺得會有什麼法律問題,但在法律上夫妻有同居義務的規定,老公是不能拒絕老婆進入住處的,如果對方「無故」將您趕出家門或不讓您回家,您可以請警察陪同開鎖回家,且對方還可能涉及刑法的強制罪。

也許有些人被老公趕回娘家過,也不覺得會有什麼法律問題,但在法律上夫妻有同居義務的規定,老公是不能拒絕老婆進入住處的,如果對方「無故」將您趕出家門或不讓您回家,您可以請警察陪同開鎖回家,且對方還可能涉及刑法的強制罪。


房子如果是共有狀態,擅自換鎖仍會有妨害自由罪的問題,
如果雙方還在協調或訴訟中,建議在協調中盡早將傢俱、產權歸屬盡早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