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男方滿18,女方17歲,為男女朋友,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女方要求男方拍女方的裸照,想看自己身材(剛好在一個很搞笑的動作),且事後女方看完後女方再親自刪除,男方會有法律責任嗎? 然後女方輔導老師跟社工得知此事後,有開性平跟通報檢察官的樣子,性平部分女方簽不同意繼續調查,但檢察官那邊好像沒辦法撤銷的樣子,聽女方說好像要做筆錄,請問該怎麼處理和有懲處的可能性大概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