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現與婆婆,也就是我阿嬤同住在登記在爸爸名下的房子裡。我爸前幾年過世後,房子就過戶給我媽和我。 爸爸的兄弟,也就是我大伯常拿我媽還跟婆婆住在一起這一點,要求我媽無償照顧失能的婆婆。 我媽也已經快退休了,房子明明是我爸留下來給我媽後半生的保障,卻因婆婆還住在一起,被其他家人當作免費的長照人力。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我媽繼續住在房子裡但無需強制撫養婆婆?難道真的只能搬出甚至放棄繼承生活二十幾年的住處才能讓我媽自由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