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自己的商標、公司名稱被別人註冊網域怎麼辦?


文:林國清(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Google最近的一款AI模型「Nano Banana」因市場表現驚人而爆紅,但這卻意外引發了2場關於網域搶註的爭議。由於該名稱最初僅是內部代號,在開源模型評測平臺爆紅後才順勢成為正式產品名稱,Google也就未能及時註冊商標,後來才發現居然在平臺發布短短兩天內,相關網域就已經被人搶註。雖然 Google迅速提起申訴,最終仍因不同專家組對於Google是否已取得「Nano Banana」權利的認定歧異,而落得「一勝一敗」的尷尬戰績[1]

  1.   FORUM, Google LLC v. ORIGAI LLC / SHIHAO ZHANG. FORUM, Google LLC v. Ping Lin.

在數位時代,網域名稱是企業和個人建立線上品牌形象的重要工具以及資產。無論是商業網站還是個人部落格,擁有一個易於記憶且能夠代表專屬形象的網域名稱,對於市場推廣和品牌認知不可或缺。然而,隨著網域名稱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網域名稱侵權行為也層出不窮,形成問題。當擁有頂尖法務團隊的科技巨頭都可能在處理網域搶註時翻車,一般企業或個人品牌如果遭遇類似的惡意搶註,自然更需留意。

本文介紹了面對網域搶註的維權以及預防方式,權利人可以參考本文介紹,評估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手段維權、並從事前就做好佈局準備。

一、什麼是域名搶註?

由於網域名稱的登記機制是先申請先取得,因此有一些不肖分子會趁真正的權利人取得網域名稱前,故意搶先註冊與他人商標或知名品牌相同或相似的網域名稱,然後試圖出售給商標持有者以獲取高額利益(搶註網域,Cybersquatting)[1];又或是故意註冊令人混淆的網域名稱來誤導群眾,例如將「google.com」錯誤輸入為「goggle.com」,以此誤導訪問者到達他們的網站(網域名稱的混淆使用,Typosquatting)[2]。這些搶註域名的不肖分子又被稱為網路蟑螂。

二、有辦法找出搶註域名的人是誰嗎?

在應對網域名稱侵權時,不論要採取何種法律行動,建議可以先盡力蒐集相關資料。最基礎的方式是利用Whois查詢工具檢視該網域的註冊資訊。

如果能順利查出對方身分,將有利於進一步蒐集對方各種惡意搶註的相關證據,這些資訊、證據,是接下來如何對付網路蟑螂的重要評估依據和成功關鍵。

然而,現今查詢結果常因隱私保護而遮蔽註冊人個資。如果沒辦法直接查到對方身分,權利人還是可以確認該網域是透過哪一家廠商註冊,並嘗試透過該註冊商提供的聯絡管道與註冊人取得聯繫,或委請律師發函予註冊商要求轉達訴求。

三、如何應對域名搶註?

除了前述私下與註冊人協商的方式,權利人可以採取的解決手段大概可以分為兩類:向國內外被認可的機構提出申訴,或在國內法院提告[3]

(一)向國內外網域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

根據搶註網域名稱類型,權利人應依循相應的規定向指定的機構提出申訴。

1. 通用頂級網域名稱

如果網域名稱屬於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例如:域名結尾是 ﹒com、﹒net、﹒org等,以下簡稱「gTLD」)[4],需向美國商務部主導成立的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位址管理機構(以下簡稱「ICANN」)[5]所認可的網域名稱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依循「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以下簡稱「UDRP」)解決紛爭。

ICANN認可的機構中,對臺灣權利人比較便利的管道有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以下簡稱「WIPO」)或是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下簡稱「ADNDRC」)[6]

WIPOADNDRC都提供了簡便的線上申訴管道,權利人可以下載他們提供的中英文投訴書模板,以電子郵件遞交或是直接在線上填表提起申訴。

如果權利人證明了對方的網域名稱與權利人的商標或服務標識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且對方註冊網域名稱沒有合法權益,而為惡意註冊和使用的情況下[7],權利人可以根據UDRP向機構申請撤銷或轉讓該網域名稱[8]

2. 國家頂級域名

如果搶註的網域名稱是國家頂級域名(域名結尾是 ﹒tw),則要向網路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以下簡稱「TWNIC」)指定的網域名稱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目前TWNIC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台北律師公會合作,由此兩單位負責受理“﹒tw”網域名稱的爭議[9],權利人可以擇一提出申訴[10]

相關的流程以及實體要件則需依循TWNIC制定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暨實施要點(以下簡稱「TWDRP」)的規定。該要點與UDRP類似,不過是專為處理“﹒tw”網域名稱的爭議所設置[11]

3. 向認可機構申訴的優缺點

(1)優點:迅速、經濟且具執行力

當權利人選擇向國內外認可機構申訴網域名稱侵權問題,順利的話2個月左右就可以迅速解決問題且程序便利[12]。尤其與傳統訴訟相比更經濟,在WIPO或ADNDRC申訴,一個網域名稱費用僅美金1,300元至4,000元[13];在資策會科法所或北律公會申訴,一個網域名稱費用則是新臺幣6萬元至10萬元[14],可以節省大量時間與金錢。

如果申訴成功,則機構有權要求搶註者撤銷或轉讓侵權的網域名稱,並由註冊商執行[15],因此具有明確有效的執行力,能夠實際解決問題。而且UDRP適用於全球的gTLD,權利人可以針對全球範圍內的域名侵權問題提出申訴,不受地域限制。

(2)缺點:不具終局性

雖然根據UDRP和TWDRP所做成的決定具有執行力,但這些決定並不具有終局性[16]。如果一方對結果不滿意,仍然可以通過傳統法院提起訴訟。因此,這些程序有可能只是爭議解決過程中的一部分,而非最終解決方案,還是得走法院一遭。

4. 小結

總體來說,域名爭議解決政策允許權利人針對惡意註冊的行為提出申訴,並通過專業機構進行解決。如果申訴成功,則可以要求搶註者撤銷或轉讓侵權的網域名稱,讓權利人在遇到網域名稱侵權時能夠採取有效且快速的行動,已成為許多權利人解決網域名稱侵權的首選機制。

(二)向國內法院提告

搶註網域名稱的行為,依據實際情事,可能分別違反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假設權利人有註冊商標,則可以依據商標法維權;若無註冊商標,則可評估以公平法為基礎主張權利,在國內法院提告。

1. 權利人有註冊商標

如果權利人有註冊商標,而對方使用的網域名稱與權利人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可能引起消費者的混淆,且於該網站提供與權利人的商標註冊類別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17]。又假設權利人的商標是著名商標,如果對方使用的網域名稱與權利人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可能減損該商標識別性或信譽時,則可能構成著名商標的擬制侵權[18]

面對商標權的侵害,權利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追究刑事責任。民事途徑,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使用該網域名稱[19],或是請求賠償[20]。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對方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刑責[21]。至於公平交易法第22條所禁止的仿冒表徵規定,則已明文排除已註冊商標之適用[22]

此外,如果權利人在國內有註冊商標,則不論網域名稱是“﹒tw”或是gTLD,法院實務上都認定我國法院具備國際管轄權[23]

2. 權利人未註冊商標

權利人若沒有在臺灣註冊商標的話,在涉及不公平競爭的情況下,可以依公平法對抗搶註網域名稱的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的未註冊商標、公司名稱等表徵相當著名,而侵權人通過相同或相似的網域名稱攀附該著名表徵,使用在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造成混淆[24];又或是侵權人惡意榨取權利人的努力成果,而有顯失公平的行為[25],且達到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程度,這些行為都可能被認定違反公平法。

權利人可以用電子郵件、紙本或言詞的方式,具名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26],由其要求改正並裁處[27]。也可以在國內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不公平競爭行為[28]、請求損害賠償[29]

3. 國內法院提告的優缺點

(1)優點:保障較周全

當權利人選擇依我國法在國內法院提告,可以主張多種形式的救濟,不僅僅是請求停止使用、註銷該侵權的網域名稱,更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甚至追究對方的刑責,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能獲得更多保障。

(2)缺點:金錢、時間成本高,且執行可能有難度

提告通常須負擔較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成本,且曠日費時,可能導致權利人在訴訟過程中面臨更多的經濟損失或品牌損害。

建議權利人應視情況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例如在判決確定前先要求對方停止使用爭議網域[30],以降低訴訟過程中的損害。

如果涉及的標的是「﹒com」等gTLD,則當侵權人並非本國居民或他所在國家與本國沒有司法合作協議時,法律程序的進行可能會變得複雜。例如,侵權人如果不在臺灣境內,則可能難以進行有效的審判程序或命其撤銷、返還域名,也無法由TWNIC撤銷、移轉其網域名稱,可能難以確保判決的執行。

四、選擇適合的紛爭解決機制——對方是競爭同業還是勒索贖金?

前述介紹了兩種紛爭解決機制,其一是向國內外認可的域名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其二是依我國法在國內法院提起訴訟。

權利人應該選擇何種機制處理來保護自身權益?除了前述提出的時間、費用、執行效果等因素需要權衡,本文認為須思考侵權的型態,如果對方是臺灣人、是權利人的競爭同業,搶註域名要與權利人惡性競爭,權利人可以考慮循法院程序處理,法院對侵權人具備有效的管轄權,能夠將紛爭一次解決。

反之,假設對方其實是無名氏,搶註域名目的是要勒索權利人索取「贖金」,這種「網路蟑螂」在程序中提出答辯的可能性往往不高,因此通常只要依域名爭議解決政策提出申訴,即可迅速、有效且經濟地取回或撤銷該網域名稱。

五、事前準備以降低域名侵權風險

保護網域名稱是企業、個人品牌管理的關鍵一環。忽視這一點可能導致品牌形象受損、客戶信任流失,甚至帶來經濟損失。

建議發現問題時及早善用法律手段,以維護自身相關權益、市場地位與品牌聲譽。預防勝於治療,本文更建議企業或個人應保持警惕事前布局,採取積極措施,常見手段例如:

  1. 積極註冊商標[31]
  2. 提前註冊相關網域名稱,包括與品牌名稱相似的變體,防止他人搶註。
  3. 利用品牌觀察服務,定期監控網域名稱的使用狀況,及早發現潛在威脅,並積極應對可能的網域名稱侵權行為,以降低網域名稱侵權的風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