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或騎車遇到紅燈停等時,用手機會被罰嗎?


文:郭欣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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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駕駛自用小客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時被警方舉發「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遭處罰鍰新臺幣(下同)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A對此不服,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在停等紅燈時,手機突然響起,請求法院撤銷警方的裁處。A的主張合理嗎[1]

  1.   改編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交字第2454號判決

在現代交通規範中,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是眾所周知的法律要求,違反的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31條之1,汽車駕駛會面臨3,000元的罰鍰,機車騎士則會遭處1,000元[1]。但若車輛停等紅燈,是否可以使用手機?我們透過法院判決來探討這一問題。

一、停等紅燈是否屬「行駛中」狀態?

(一)多數法院實務認為停等紅燈也算行駛中

多數法院認為等紅燈(未熄火)也算行駛中,不得手持使用手機。主要是考量汽機車駕駛用路期間,只要手持使用行動電話,無論時間長短,也不論是行駛或暫時停等的狀態,都會分散駕駛的注意力,降低操控車輛的能力,一旦遭遇緊急狀況,難以迅速反應,影響駕駛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所以只要汽車或機車在車道上行駛,即使是在停等紅燈,也算行駛中,必須專注在行駛行為上,禁止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的裝置[2]

(二)法院實務也有不同見解

現行道交條例第31條之1在2012年5月30日修正公布時,立法委員原提案有提到,考慮到並非使用所有電子產品或應用程式均會影響駕駛安全性,一律禁止不合時代需求[3],故當時修法限縮為「有礙駕駛安全」才處罰;且當時立法院有做成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考量非行進間是否可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4],因此也有法院實務認為,立法者應認為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不當然就是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

此外,交通部在上開修法後修正「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駕駛如果在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就可以手持使用行動電話[5],法院實務也因此認為在文義上可以包含停等紅燈已穩妥靜止的情形,不用依道交條例第31條之1規定處罰[6]

二、是否需停等紅燈使用手機已構成具體危險才處罰?

立法者在道交條例第31條之1第1、2項都規定了「有礙駕駛安全」的內容,那停等紅燈手持使用手機,是不是要達到「有礙駕駛安全」的具體危險,才可以處罰呢?或是只要有用手機的行為,就會處罰?

(一)多數法院實務認為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的行為,已有安全疑慮,得直接處罰

多數法院認為只要停等紅燈時有手持行動電話使用的行為,就要處罰,不用討論是否已經構成具體危險。雖然法條規定了「有礙駕駛安全」,但因為手持使用手機就會分心,無法專注駕駛、注意周遭交通狀況,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顯然就是「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所以只要有違規行為就處罰,不用再就個案討論是否已經造成具體危險[7]

(二)另有法院實務認為要再進一步檢討是否已產生具體危險

法院實務另有認為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與車輛行進間不同,邊開車邊用手機可能導致駕駛無法專注於車輛控制,更無法即時應對瞬息萬變的交通狀況;但停等紅燈時,一般沒有上開相同的危險,通常只可能因使用手機而未注意號誌轉變為綠燈而未立即行駛,導致影響交通順暢,不見得達到「有礙駕駛安全」。所以有法院實務認為,停等紅燈使用手機,必須限於有具體事實可認定和行進中使用手機有相類程度有礙駕駛安全的危險,才可以處罰[8]

況且,如果是因為使用手機而未注意號誌已轉變為綠燈而未立即行駛,導致影響交通順暢(未造成具體危險),可依據道交條例第48條第2款、第60條第2項第3款等規定(未依號誌(綠燈)指示行駛)[9],處1,800元以下罰鍰即可,不需要以道交條例第31條之1處罰[10]

三、案例說明

依照多數法院實務見解,駕駛不論是在行駛或暫時停等的狀態,因難以迅速反應緊急狀況,會影響駕駛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具有安全疑慮,都禁止手持使用手機。個案中A在停等紅燈時點控手機,已經違反道交條例,依法應處罰,因此A的主張沒有理由。

依照法院其他實務見解可能認定,停等紅燈時所有車輛均靜止,A的行為與行進中使用手機沒有相類程度的有礙駕駛安全,難認A的行為屬於道交條例第31條之1,因此A訴請撤銷警方的裁罰,有理由。

四、法律啟示

本案凸顯出停等紅燈時手持使用手機是否應裁罰,法院見解沒有完全一致。對於駕駛人而言,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一) 避免爭議行為

雖然有法院實務認定停等紅燈非行駛中狀態,但多數法院實務仍認為停等紅燈(未熄火)就是行駛中,禁止手持使用手機。為避免爭議,建議駕駛人在車輛完全靜止且不妨礙其他交通的情況下使用免持智慧裝置,或安全停車後再操作手機,避免受罰。

(二) 法律細節的理解

駕駛應熟悉道路交通規範的相關條文,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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