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電子腳鐐」,是指運用一切適當的科技工具或設備系統,輔助查證受監控人在監控期間內,有沒有遵守他需要遵守的事項,並記錄他於監控期間內的行蹤或活動,再透過傳送訊號,通報給有關單位或人員[1]。目前適用於以下情況:
一、刑事程序中羈押的替代手段 為了確保刑事被告不會逃亡、串供滅證、再犯,法院可能裁定暫時羈押被告。而被告方可以準備保證金(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2],當法院許可停止羈押的時候,可以要求被告在相當期間內接受科技監控[3]。
二、性侵犯罪加害人付保護管束的處遇 性侵害犯罪的加害人[4],如果被付「保護管束」,也就是透過監督、輔導、管理的方式加以矯治,負責保護管束的觀護人就可以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對加害人採取科技設備監控[5]。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