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依據保險事故「發生在何者身上」,區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1]。
人身保險指的是,以人的生命、身體或健康為承保對象的保險,也就是保險事故發生人身上的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