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

為了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等公共利益,而由個人或團體組成的團體[1]

延伸閱讀:
黃蓮瑛、趙偉智(2022),《簡介藝文類非營利組織的選擇──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演藝團體》。

註腳

  1.   人民團體法第39條:「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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