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78條[1],限制行為能力人所做的單獨行為,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則無效。 單獨行為指不需要對方接受,可以自己單獨做出有法律效果的法律行為。例如民法第359條[2]買賣的物品有瑕疵時,買方有法定的解除權,這個解除權不需要賣方同意,一旦買方決定解除就有效果,屬於單獨行為;又例如民法第1174條[3]規定,繼承人可以拋棄繼承,繼承人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拋棄繼承,也屬於單獨行為。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