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指的是,建築師、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等室內裝修從業者[1],如果要從事室內裝修業務[2]時,必須向內政部申請登記許可,取得登記證後,才能從事室內裝修業務[3]。
如果沒有取得登記證就從事室內裝修業務,屋主、使用人或違法業者都將可能被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必須在限期內補辦登記證,否則將可能被連續處罰,甚至被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的部分[4]。
若要確認業者是不是已合法取得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可以上「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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