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全站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專區
問答
和交往對象同居,是不是就算「事實上夫妻」,並可以享有和一般夫妻相同的法律權利?
除非同居的雙方對內、對外都以夫妻的形式活動,才算事實上夫妻。一般同居的情侶不能算是事實上夫妻。另外,雖然事實上夫妻實質上與一般夫妻無異,且法院實務也承認事實上夫妻可以類推適用一般夫妻的部分規定,但因為欠缺正式登記,所以事實上夫妻實際上能享有的法律權利仍遠不及一般夫妻。例如,如果一方先過世,另一方並沒有繼承權,只能接受遺贈,或者是在符合以下的條件時,主張酌給遺產: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被繼承人未為相當的遺贈。關於事實上夫妻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請參考:楊舒婷(2020),《兩人具...
問答
請問勞工可以兼職嗎?如果簽工作約時看到一律不可兼職的文字,是有效的嗎?
您好,以下簡單回應您的問題︰一、雇傭契約中,關於兼業、競業禁止的條款︰(一)兼業者,即從事與本工作在性質上不相同的工作,例如,正職是公司業務部部員,兼業於早餐店員工;競業者,即從事與本工作相同性質的工作,例如,在兩科技公司皆擔任經理職務、在兩補習業皆為補習教師,由於相同業務性質的公司間存在競爭關係,因此,受僱人於同性質公司工作,便稱為競業行為。(二)先談實務最常見的「競業禁止約款」︰該約款是雇主為了防止受僱人將公司內部機密或資訊,帶往其他家公司,因此,會有約定︰1.在受雇期間,不得競業;或有約定2....
問答
公共場合被偷拍
在公園停車場車內與另一半約會有親密互動,發現斜後方車輛有手機閃光燈,後續對方先行發動離去,有記下車牌,目前怕被散步照片影片,請問會建議如何做後續處理?
問答
外遇,出軌
一對年輕夫妻因奉子而結婚,新婚大概一年,老公就因先前的犯罪而入監服刑,而老婆也在半年後棄孩子不顧去做傳播而認識另一個男子,近來在女方新開帳號的FB看到她與新認識的男子親密合照、寫著標題為:《這輩子能夠遇見你、真的很幸福❤》等字,而女方的FB設為單身,還有她他們倆人的親密合照等。小孩目前是男方家長在撫養,而小孩每個月的補助都匯到媽媽的戶頭裡,也沒有拿出來給小孩當尿布奶粉錢,因為她住外面幾乎不想來看小孩....請問這種情形男方可以做什麼事以維護配偶權呢?謝謝請問這樣男方
問答
祝平安
其實件事係咁嘅女14最近係Instagram上面識咗一個男生14之前因為為咗滿足男仔就send咗D唔應該send嘅相比佢佢就約我出去佢就話想做D親密行為之後我就話我哋嘅私人部唔可以掂到但係今日早上佢又話想跟住我就話唔去了跟住佢就話我有和嘅相如果你唔出我就send出去個D交友app等人哋上嚟搵你,男生要付上法律責任嗎?
問答
遭校內同學過度監視及干擾生活,是否構成跟騷?
本人(女)遭同校學妹長期不當騷擾追求,已有存證。對方行為如下:監控與辨識:長期翻看動態,細究我照片中手鍊、手機型號差異並詰問;透過他人打聽我私人對話(如欲購買物品)後隔日送禮;在操場進行活動及練習時錄影,雖未拍攝到私密部位,其主體明顯針對我,並曾發文自承在觀察我。違反意願送禮:雖多次明確拒絕,仍強行塞禮或道德綁架。特定化意淫創作:對方在社群撰寫以我為原型的小說,內容包含與我外型特徵、身份等特定化描述,情節涉及意淫、死亡、告白。散布不實關係:在其班級宣稱與我關係親密,使同儕誤認我們已交往。情...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法律百科於2026年5月1日起,停止更新。
請讀者留意網站內容及援引資料,是否與現行法令規定相符。感謝。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