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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4-20

如果在自己的臉書寫品酒文,也要加警語嗎?


我不是酒商,只是一般網友想在自己的臉書分享之前品酒的心得,也要加上「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之類的警語嗎?


品酒文要不要加警語,要看是否被認定為廣告或促銷。依照菸酒管理法第37條的規定,酒類的廣告就必須加警語[1],就算是一般網友也要遵守這條規定。
至於實際內容會不會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酒類的廣告或促銷,如果網友在自己的臉書有酒類的圖片、名稱、價格、容量、酒精度或產品簡介,或者是有酒類產品的推薦文字,比較可能被認定是酒類廣告促銷,有必要加註警語。相反地,如果沒有酒品推銷宣傳的目的,只是單純風味口感分享,比較不會被認定是酒類廣告或促銷。

當然,常見的情形是網友的心得文分享酒類風味口感,又同時推薦飲用,就比較難直接認定是不是酒類的廣告促銷文,此時建議網友適時加註警語,降低觸法遭罰的風險。

關於酒類廣告促銷的警語內容、應如何標示,以及品酒文是否應加警語等相關管制措施,可以進一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張靜如(2020),《一般人在網路上分享品酒文,也要加上警語嗎?警語的內容應該長怎樣?》。

註腳

  1.   菸酒管理法第37條:「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鼓勵或提倡飲酒。
    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五、暗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之標示、廣告或促銷。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