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該檢查未超過第17條規定的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可以免實施。
至於食品從業人員供膳作業的體格檢查,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訂定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辦理。關於食品業者的食品從業人員應符合第5條附表二良好衛生管理基準的規定,包含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此外,餐飲業在職勞工的定期健康檢查項目,除應依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法規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外,仍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定期實施勞工一般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