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出入職沒有簽合約,從工作到離職之間存在很多灰色模糊地帶,感覺很像在規避甚麼, 結果離職當天拿出一份切結書說是保障我的權益要我當下立刻簽名, 再來就是我提離職的時候手上有學生, 被口頭恐嚇因為是公司資源所以就算離職轉兼職教課的課費一堂只給$200, 不知道這是否合理? 或是我可以申訴賠償呢? 為了交一堂課還要特地過去來回將近2小時只賺$200現在想起來感覺被白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