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間合法經營但暗地裡其實在從事違法事情的一間店上班,為了不讓她做這個我報警檢舉了店家,並告訴店家若是不想把事情鬧大就不要讓她繼續做。 以上意思就是若是繼續從事違法行為我就會持續報警檢舉。 請問這樣的方式構成強制罪嗎? 恐嚇罪也可能成立嗎? 被起訴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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