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答案

收到刑案傳票,上面附上悔過書

匿名(一般會員)
救濟與訴訟程序刑事訴訟 ‧ 2021-06-03 04:57

一月因為公司的關係被檢調調查,後來做完筆錄就回家等待通知,在今天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內容有附上一個悔過書跟開庭通知單。
傳單上面寫到若填寫悔過書寄回去可以不用開庭,並有機會獲得政權不起訴處分。
悔過書內容大概是:我願意承認犯罪,並保證以後不會在做這樣的事情。
我想請問這份內容是指填寫然後寄回去,是不是就會不處分處理。
疑慮的點是悔過書要承認我犯罪這一塊,是不是我承認了就會以刑法去判刑之類的,但我自己也是覺得蠻冤枉的,因為公司的問題變成我有罪。我很怕承認犯罪會變成是犯罪的共犯。
還有職權不起訴也只是有機會並不是一定。
導致我現在非常不安,不明白我到底要怎麼做會比較好?希望有經驗的大家能解答我的疑問,謝謝。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不起訴處分與悔過書
職權不起訴
提問中所問到的職權不起訴,是一種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但仍然可以在考量被告所犯的罪名及各種情況後,不起訴被告的一個制度[1]。2001年的舊法規定,檢察官可以在告訴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家屬,實際上有真的去提出告訴的人)同意的情況下,要求被告寫悔過書,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現行法其實沒有寫悔過書的規定,應該是一種實務上的習慣。
如果被告認為自己並沒有犯罪,也可以為自己抗辯
刑事程序中,被告如果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也可以合法行使自己的防禦權、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所以如果認為檢察官的控訴是不合理的,仍然可以為自己辯護,只是可能必須承受後面偵查、審判的過程,同時因為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不能保證一定可以獲得無罪的結果。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針對個案進行服務
因為您的問題涉及到具體個案的情況,可能需要訴諸具體的法律行動,例如如何撰寫法律書狀、如何舉證,以及過程中可能有需要注意法律上時效、費用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視您的具體情況提供諮詢或服務。
法律百科是共享知識的平臺,並未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法律服務媒合。建議您參考問答:《除了在法律百科網站提問與直接找律師協助以外,請問哪裡可以找到面對面法律諮詢的管道?》當中列出的法律諮詢資源、文章:《我需要找律師嗎?有什麼管道可以找律師或是尋求法律諮詢呢?(下)》所提供的管道。防疫期間,建議可以先打電話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或者是致電、用Line聯繫法律事務所,多數律師依舊有提供線上或電話諮詢。

延伸閱讀:
黎勝文(2021),《做錯事一定會被關嗎?淺談微罪不舉制度》。
法律百科(2020),《緩起訴處分悔過書範本》。

註腳

  1.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送出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