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11,長輩上午乘坐三重客運,上車刷完卡後,向後移動時,因司機突然緊急煞車,造成家中長輩反應不及,而重心不穩的向前撞自護欄,導致長輩肋骨骨折、血胸等多處瘀傷,公車司機當下是有詢問長輩有沒有怎樣,長輩有告知司機「我感覺我骨折 了。」,但司機並沒有理會長輩而是繼續行駛。長輩忍痛下車後是由同車乘客撥打119,送去醫院。 三重客運關方說法,司機要向前行駛時,外車道突然切如公車主線道,才會造成公車司機緊急煞車,因此三重客運的理賠專員他們判斷說這只算是意外案件,所以只打算理賠住院費用以及回診時所有的醫療費用。
提問人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在實務上可能牽涉到刑事上的過失傷害(須注意現已無業務過失傷害,而是統一適用過失傷害罪,依據個案情況量刑)、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您的問題應是針對客運公司僅答應賠償相關醫療費用是否合理,以下簡單說明相關法律規定,民、刑事責任是否成立,都需要法院認定。如有實際需求,請洽專業律師提供您個案上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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