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台灣的家收到傳票 可是我人現在 在日本留學 我該怎麼處理呢?? 出庭的日期是5/30號 由於在fb平台出言不遜導致被告
建議您的家人趕緊以書面代為說明在日本讀書無法到案(註明傳票上的案號),用雙掛號郵寄給傳訊的機關(法院或檢察官),免得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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