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人告知有人想殺我

匿名(一般會員)
2022-09-17 15:53

8年前 因為我發文提問維修收費是否合理 因此店家想對我提出妨礙名譽 後來我們私下和解
有寫和解書 道歉文 也有當面道歉 最後店家沒提告
但在8年後的今天 我被家人告知 店家跟我家人說 想找我麻煩(殺我) 家人要我再去跟他道歉
他這個行為 讓我產生恐懼 當初和解道歉 他也對我毛手毛腳
如果我偷偷錄音 是否可以對他提出恐嚇告訴?
先感謝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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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人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顯示出有人身安全的疑慮和個案的需求,以下僅就法律層面的問題簡單討論,但仍建議尋求法律服務或警察的協助。

什麼樣的行為會涉嫌恐嚇罪?
按照法院實務見解[1],恐嚇罪是指告知被害人,將加害他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權利的內容,意圖讓被害人感到恐懼的行為。而且只需要被害人心中感到恐懼、不安,不用真的發生具體的損害。
怎麼樣的內容才會算是恐嚇?
這需要衡量很多因素,例如行為人講這些內容的背景、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行為人的語氣或具體的行為等等。只要是一般人綜合這些因素之後,都會判定成是足以讓人產生畏懼、恐怖感的內容,就可能涉嫌恐嚇罪。
不限於特定的方式
不管是使用通訊軟體打字,或者是用肢體語言表達;明白地說出「讓你斷手斷腳」,或者是用圖畫、其他暗示來表示(例如「送你一桶汽油跟一個花圈,祝你生意興隆」),只要是行為人傳達加害的意思給被害人,都可能成立犯罪。直接告知或者讓第三人轉達也一樣。所以如提問中的「殺人」這個告知確實可能涉嫌恐嚇罪。
可以偷錄音蒐證、提出恐嚇罪告訴嗎?
依據現行實務見解,如果錄音時自己是對話中的一方,而且對方的陳述是出於自由意志,錄音者是為了合法蒐證,那麼錄音是合法的,不會觸犯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證據本身也可以用來證明恐嚇罪的事實。不過錄音時須注意個人安全,若有LINE等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需截到年分、日期時間與恐嚇言語),也可以當作證據。
建議您尋求法律諮詢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到具體個案的情況,以及在您的個案中是否及如何訴諸具體的法律行動。例如如何撰寫法律書狀、如何舉證,以及過程中可能有需要注意法律上時效、費用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視您的具體情況提供諮詢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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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陳奕廷(2020),《什麼是恐嚇取財罪?》。
胡詩唯(2020),《讓大家都覺得好怕怕——「恐嚇公眾罪」》。
楊舒婷(2022),《你好大、我不怕?不令人害怕的恐嚇還會犯恐嚇罪嗎?》。
喬正一(2022),《偷錄影音蒐證違法嗎?錄到的檔案可以當作法庭上的證據嗎?》。

註腳

  1.   以下說明,參考自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516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2484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