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騎機車剛起步並於巷弄逆向撞到順向老先生,其小腿斷裂,送醫治療,當天完成骨接合手術,手術後情況OK,其亦配合醫生執行復健,但第4天其即因痰咳不出來,肺炎插管,肺的情況愈來愈差,住進加護病房,期間醫生評估傷勢復完良好,進行第二次植皮手術,但其一直因肺情況不佳持續住加護病房,最後病逝。 查醫院生亡證明死因為「病死或自然死亡」,肺炎併呼吸衰竭(慢性肺阻塞,而腿傷列為無直接關係者。 2.交通大隊初判結果,我「不按遵行方向,致人受傷」,對方為「駕照經註銷,仍駕車」 3.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我提出民事調解,想請問肇責如何畫分?我後續該怎麼做?理賠範圍怎麼才合理?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