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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進行中,當事人一方死亡,他方得否繼承其財產?

匿名(一般會員)
家庭‧父母子女繼承 ‧ 2022-12-03 14:51

按家事事件法第59條,離婚之訴,夫或妻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其立法理由係婚姻關係之一方死亡時,婚姻關係即解消而無從繼續,故該訴訟無再為續行之必要。基此,如婚姻關係解消,則他方非配偶,此時他方是否不得依民法第1144條繼承其財產?惟管件以為,離婚之訴既未判決確定,竟生與離婚判決確定同一之效,似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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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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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4 04:11

所謂「視為訴訟終結」,是指本案訴訟繫屬因此消滅而言,法院並未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不生如提問內容所述「與『離婚判決』確定同一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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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婕瑜(一般會員) 2022-12-04 06:39:30
所以存活之配偶仍得繼承其財產嗎?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2-12-04 07:59:01
我認為可以採取肯定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