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機構(融資公司)可否從事無擔保品之純信用放貸


1.一般的融資(資融)公司,可否從事提供無擔保品之個人信用放貸行為?
2.一般的定型化契約,於簽訂契約後,是否有一定的鑑賞期?
3.若是借貸方,於簽訂上述之定型化契約後,放貸方並無交付上開契約之副本於借貸方,此時借貸方根本無從審閱該份契約,自然鑑賞期便無產生;而該份契約之法定效力是否完備?
以上懇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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