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遇借貸詐騙,對方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房屋。自立救助,申請提止執行成功,提存擔保金。法官要求 1.對造已經撤回強制執行 2.對造已經自行塗銷設定 3.法官向我方提出和解或撤告 4.法庭沒有對造同意我方領回提存擔保金之筆錄 5.提存法無取回擔保金之法條 請問除了請對造到提存所做筆錄以外,還有何辦法取回擔保金?